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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忽然想要换一个发型了。换个成熟一点的发型。 可惜这里没有电卷棒,外头理发店离她也远——主要是她刚洗完头,洗完了再去总让人觉得好像有什么大病。 思来想去,她决定利用造型梳,按照小红书里头收藏的懒人卷发造型,将头发吹成卷状。谢天谢地,她的动手能力还算不错,这件事对她来说并不难做。约摸过了二十来分钟,她就拥有了一头慵懒的复古卷发。 她这张脸生得甜美纯净,皮肤细嫩得几乎看不出毛孔,脸颊软糯得像极了糯米团子,眼睛也灵动非凡,还口小鼻翘,只是平日里少有时间和闲情去做打扮,多数时候都有些不修边幅,就把容貌给封印了。 封印到了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算好看的程度。 事实上,只要稍稍作一点打理,她的颜值就会往上提升好几个档。 这会儿镜子里偷的她穿着一身紧致的杏色内搭毛衣裙,又披着一头空气感十足的蓬松卷发,即便没有化什么精致的妆容,竟然也与言情小说里头时常描绘的那类女主有了七八分相似。 孟凭歌对着镜子欣赏了自己一会儿后,拧开一只草莓味的唇膏,细致涂到了唇上。放下唇膏,她轻轻抿了抿唇,矮下身子望向莎莎:“莎莎,我这样好看吗?” 莎莎前脚往前轻轻刨了一下,咧着嘴摇尾巴。 孟凭歌唇角往上翘着,撩着垂落到空中的发丝站起身,笑容与唇膏的芬芳在不知不觉中融为一体:“好看啊?那就好。” 从浴室里头出来以后,孟凭歌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发现距离姜炙到家,起码还有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等待起来却像是一根细细的丝线,始终牵动着人的内心,令孟凭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没事就会朝着外头望一望——哪怕她很清楚地知道姜炙并不可能在这时候出现。 哎。 干等好像也不是个办法,总得找点儿什么事情做,才能让时间流动的速度变快。 做什么呢?孟凭歌思来想去,决定去看会儿书打发时间。 做好这个决定,孟凭歌就转身踏上楼梯去到二楼,拐弯推开了姜炙的书房。 姜炙喜欢在看书的时候点上一盏檀香,因此,这个房间里头永远都散发着一股仿佛能够净化人心的味道。加上这里的装潢也比较沉稳,那种氛围更是惹人舒适。 孟凭歌松开门板,走到书架旁边,一列列一排排地打量着上头的书,最终取出了一本关于室内设计的。正好,等到下个月,她又得把房间整改一下了,可以在脑子里头储存一些更多的创意。 捧着书,孟凭歌踱到姜炙的书桌后面,在那把人体工程椅子上落座,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等她看到一半时,忽然觉得眼睛有些酸涩发胀,于是合上书,准备做个眼保健操缓一缓。谁想她手臂刚刚舒展开来,就冷不丁地把边上一个漂亮的小盒子给碰到了。小盒子在桌上一个挪移,啪嚓一下就落到地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那盒子长得很好看,周身银色,上头如同镶了钻石般闪闪发光着,看着很昂贵的模样。 这个该不会真的很贵吧?要是还具备着什么独特的意义,就可怕了,那样一来,如果摔坏了,可该怎么办啊? 孟凭歌一个紧张,再也顾不得做其他的什么事,马上就蹲下身去,将盒子捡起来捧在手中仔细端详查看着。 确定外表没有损伤后,她仍然还是不太放心。担心里头会装着易碎物品,于是她又轻轻地将盖子给打开了。 在盒子打开的一瞬间,空气都凝结了般,孟凭歌所有的动作都牢牢地定在了那儿。 这个盒子里头装的东西,并不是像她想的那样是什么贵重的物品,而是…… 孟凭歌喉头略微吞咽了一下,旋即愣愣地伸出手,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朵草编的戒指。 那枚戒指已经处于一种干枯的模样,好像脆弱到只需要随便碰一碰就能碎掉似的。 她看着看着,鼻梁就忽然发起了酸。 她还记得,这是他们当年刚刚谈恋爱时,一起去外头吃饭的某个夜晚,自己送他的。 因为她那会儿刚刚学会编东西,还沉迷在里头无法自拔,就从路边随便逮了几根狗尾巴草的杆子捏扁了编出来的。 那枚“戒指”长相十分潦草,被她编得乱七八糟歪七八扭,丑到简直没眼睛看。但当年的她编好后偏偏还得意得不信,觉得自己厉害极了,马上就送给了姜炙,说是给他的定情信物,寓意是要将他一辈子圈在自己身边,让他插翅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