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诡局(一)(第2/3 页)
身一抖,软趴趴的不敢动了。
“黑哥,加油!咱不怕他!”汪信摸了摸高山南的头,把他搂在怀里,“黑哥,谁也不能动你,就算是爱丽丝也不行。”
爱丽丝的真名叫艾希,是汪信的……的……好基友?他是汪信认识的唯一一个拥有正规驱妖证的人,也是多次救了汪信的人。
只是汪信虽然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却非常讨厌他的为人。
高山南舔了舔他的脸颊,汪信笑着好痒就把注意力转到球赛上了,汪信不是球迷,他之所以会看球赛还是被队长所感染的。
看完球赛已经晚上两点,汪信已经在沙发上睡死了,高山南挪动着身子关了电视,又一颠一颠的跑到了阳台。
汪信贷款买的这个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他住一间,空一间,打算回来结婚用,只是现在却住进了其他人。
高山南的狗身实在难受,他从阳台的窗户爬进那空房,空房里只有一个桌子,上面摆着他们队长的照片,照片前有个香炉插了三炷香,旁边又放了一些瓜果当做贡品。
狗的眼睛和人类的眼睛不一样,他们去除了色彩却能看到其他的东西,例如,鬼怪。
“汪汪!”(你谁?)
还在大口吃着香的鬼停住,他转过脸,脸色发青,嘴唇发紫,头发上湿漉漉的,相貌倒是周正,就是有一点阴郁。他眯着眼睛看了看高山南,见是条黑狗也就没理。
“汪汪汪汪汪!”(不回答我就叫人了!)
“哎哎,等等等等。”那鬼停下,从桌子上飘到了高山南所在的窗边,“不要叫醒人,ok?”
高山南点了点头。
那鬼道:“我就是看着这边有贡品才想着偷吃一下,你不要再叫了。”
“汪汪汪。”(我不信。)
“哪有这么聪明的狗啊!”那鬼惊讶的叫了一下,“你是不是要成精了?”
“汪汪汪汪汪!”(别废话,快说!)
“我是受人指使来探探你主人的情况。”他皱着一张脸,“结果就被这屋里的香给吸引了,我也不是故意的,就是从来没人给我烧香,我就……我就……对不起……”
他老老实实的道歉,高山南反倒说不出什么。
“汪汪汪。”(是什么人指使你?)
“不知道,我本来也不能到处走的,我是死在水里的,只能在那一片活动,结果今天突然被一个人拍了一巴掌,醒了之后就能走了,而且只有赶紧过来这个念头。”
高山南想了想,明白这是有人希望汪信不要查下去,如果汪信出事,这个故事根本就没有走下去的必要了。
在一篇坑文里,谁也不能保证主角的最后结局,高山南现在觉得自己的任务艰巨,他看着那个鬼又吸了几口,露出满足的表情。很是疑惑。
“汪汪汪汪汪。”(这又不是给你的,为什么你能用?)
那鬼嘿嘿一笑,指着队长的照片,道:“这个人魂没了,所以我才能用。”
“汪?”(什么意思?)
“魂没了是指人还没死,或者是他魂飞魄散,你看这里这么冷清,整个地方也没有点阴气,一看就是这个人被人弄得魂飞魄散了,所以我才能吃。”
队长自从尸体被人从高楼推下之后,竟然连魂魄都没保住?是什么人这么狠?
高山南放了那个鬼离开,自己趴在地上思索,他把剧情想了个遍也没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或许有的,只是伏笔太深,不易被人发现。
汪信身为主角,抗过了书中的三场事故,慢慢接近事件中心,可是这个时候作者却坑了,未完结的书中有着不确定性。
他想着想着,觉得很困,便睡着了,再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屋里没有鬼怪,正巧,汪信开了这间房门,看见高山南一愣。“黑哥,你这是怎么进来的?”
他把高山南抱在了怀里,沉默的看了照片半晌,“你也是来看队长的吗?也是,他对你很好。”
照片里的男人大约四十岁,笑容很温和,穿着警服,背脊挺直看得出来是一个性格很好的人。
这样的人到底能得罪什么人呢?
汪信上了香就把高山南带出去,给他倒了一点狗粮就去上班了。
可当他还没走半小时,这屋子里就发生了变化。
先是墙壁渗血,再是门自动开关,然后是灯在噼里啪啦的响,高山南愣了愣,选择呆在原地。
既然这些现象是在汪信走了之后,那他们就是来找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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