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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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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不准去就不准去,以后再去我打断你的腿。

知道了,爹,千葚再也不敢了。

然而,不管父母怎么努力,从六岁到十六岁,哪怕家里折断的戒尺像染坊后院阴干的布匹一样不计其数,哪怕我的手掌伤了好好了伤再也不轻易疼痛,我的学业都未见任何长进。父母终于开始对我失望,并且这种失望情绪变得一天比一天深厚,他们甚至在祖宗祠里当着众人的面叹气,命,这都是命啊。

我明白他们对仕途的渴望,可我也清楚自己的天赋,虽然算是绝顶聪明之人,却实在不是适合读书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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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陌红尘(2)

在万般头疼四书五经的年月里,我常常背着好事的管家溜到染坊里,亲自操刀在牛皮纸上镂刻花版,然后在上面刷上厚厚的桐油。我发现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不消几天,我就学会了常见的“药斑布”的印染工艺。后来,十六岁那年,我突然开始幻想用鲜艳的桃花取代蓝草和荷叶,做最新奇的染料。我沉溺在这种想法里茶饭不思,最终,我于某个夏日的黄昏给它取了好听的名字:桃花染。

是的,桃花染,我几乎可以想象桃花染那鲜艳的色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情景,像是烈火在熊熊燃烧。世人在这种惊世骇俗的美丽面前,统统失去了血色。

于是,等待来年的桃花盛开,成了十七岁之前我严格保守的秘密。就像我背地里偷偷学习印染一样,除了随从夏天琛,一切都无人知晓。

我唯一乐意背诵的诗词成了《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那一年,我长成了有着俊美面容和挺拔身材的男子,这让桑家的祖辈略感欣慰。其实很少有人知道,我和桑家大小姐一样,都是外表出色内心空洞之人,若是有那么一点不同,便是我善良而无辜的眼神比她更有欺瞒性。

从六岁到十六岁,我的读书生涯并不寂寞,父亲给了我最好的随从,夏天琛。他是已故的奶娘的儿子,仅仅比我大三个月。从小,我便是在他的陪伴下熬过那些枯涩的日子,到最后,天琛的功课竟远远在我之上,这是所有的大人始料未及的。

十六岁的天琛和我很不一样,他相貌英俊,肤色黝黑,并且有刚硬的身板。长久地寄人篱下,他早早练就了过人的胆识和果敢的魄力。即便如此,他微笑起来还是阳光一样的明媚,有温暖从脸庞四溢出来,那是轻易就可以洞穿少女心扉的东西。

我们的关系是极好的,比如,我就常常在他的掩护下躲过了父亲一次又一次的突袭。偶尔,我也为父亲无理的吹毛求疵替他承揽罪责或求情。我害怕看到天琛潭水一样清澈的眼神里有疼痛的气息。他说他也一样。

知道这些,我分明感到一阵铺天盖地的幸福侵袭全身,就像有桃花在心里面肆意绽放,芬芳逼人。天琛知道,从小我便是疯狂热爱桃花的一个人。

后来,我渐渐淡忘了我们之间的主仆关系,我甚至在梦里看见他追着我喊兄弟。是的,兄弟。叫起来嘴唇要前凸再后缩的兄弟。那是我第一次听见有人叫我兄弟。醒来后我依然觉得那不应该是梦,我不相信居然有梦这样真实,就跟刚刚发生过一样。

而洛草镇有名的纨绔子弟,我那个叫桑千仞的亲哥哥,他愚蠢地认为是我夺走了他在家族的地位,长久地对我怀恨在心,因此,他是从没拿正眼瞧我一眼,更甭提叫我一声兄弟了。

更可耻的,这个生性鲁莽的败家子,他竟然常常在无人的时候指桑骂槐,用语险恶狠毒,一点不知羞耻,根本当我是和他结了八百辈子仇怨的敌人。

于是,在我成长的十年生命里,我只好与大哥大姐彻底绝缘。我和我的随从夏天琛,我们彼此支撑着相互安慰,然后度过那些或卑微或浩大的劫难。我们总是一起快乐,一起忧伤。就连那些折断的戒尺,其实也有一半是他替我挨打留下的物证。

私下里,我要他别再叫我小少爷。我说,那不是你应该叫的。

那叫什么呢?天琛微笑着问。

就叫兄弟啊,长这么大都没人如此叫我。

可是被老爷听到要挨骂的。他说。

我只好妥协。那叫我千葚吧,我爹我娘还有我姐都这么叫的。

那好吧,小少爷。

这么快就忘了,叫千葚。

上苍给了桑家一个相对安定的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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