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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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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是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看过去总是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颗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致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倒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爱情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

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N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荫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卷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

觉得照片拍得很好。ESPRINT的广告和BENNETON一样,常常有一种环保和崇尚自然的意识在里面。就像南京西路上BENNETON巨幅的人物广告画,总是干净的笑容,明亮的容颜,却让人感觉生命的可畏和珍贵。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

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过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过去好象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但是喜欢G…STAR。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过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味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

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

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那些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着光鲜,举止矜持,总是让人感觉索然。就像我每次看到中国的模特儿,总觉得她们像高大的橡胶人。因为没有个性化的特质。这永远都是中国模特走不到国际舞台颠峰的困顿。而瘦小的KATEMOSS因为她的小雀斑和淡漠的眼神,让人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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