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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明明穷得快死了,依然呼朋引伴大肆豪奢。你我偶尔也会犯这种错啊!比如她方才问我和金迷是什么关系,我直觉不想丢脸,就说我是金迷的男朋友;爱面子是人类通病,不是什么大缺点,无关紧要的。”文非凡挥挥手。“开车吧!”
“哦!”司机放心了,原来他们家少爷的脑筋还是很清楚的。
文非凡嘴角噙着一抹寂寞的微笑,就因为大部分的人都表里不一,在商场上,他看多也应付得腻了,因此对于金迷的特立独行才会更加着迷。
一般男人受不了她这种太过直接的个性,除非是拥有慧眼的,以前只有他一个,如今……看得出那个叫金少炜的也很欣赏金迷,而金迷对金少炜也颇有好感,或许他真的没有机会了。
真不知他今生的新娘到底在哪里?事业做得再成功又怎么样?每当此时,他都忍不住感到孤单……唉,找荣世澐喝酒去吧!至少看着他的“花容月貌”,心情会舒坦些。
再次来到少炜的公寓,金迷有股近“家”情怯的感觉。
想起上回他们在这间房里相拥而眠,他温暖的怀抱、含电的大掌,带给她像数着钞票般的快感,她忍不住脸红心跳。
“怎么了?进来啊!”少炜招呼她进屋。
“啊?哦!”她赧红着俏脸脱鞋进客厅。说是公寓,其实这是间坪数满大的套房,大约二十来坪吧?完全没有隔间,只用屏风或矮柜稍微区隔出卧房、客厅和厨房,进到大门里面就能一目了然地看清所有布置。
但令她感到讶异的是,他一个大男人,居然能将住处打理得窗明几净,比她的房间还整齐,了不起!“随便坐。”他丢了一个椅垫给她。“我不喜欢太过拘束,所以没买什么家具,不过这地板我每天擦,很干净的,你不必担心弄脏衣裤。”以前招呼基金会的同事来时,常被嫌没沙发、少茶几什么的,希望金迷不会介意才好,他很在乎她的感觉。
“谢谢。”她接过椅垫,微微一笑,就地盘腿坐下。这原木地板看起是很干净啊,而且这种布置也很有亲切感。
太好了,她不介意。少炜放下一颗久悬不安的心。
“那你先坐一下,我去把东西放下来。”他到厨房去,顺便倒了杯菊花茶给她。“我自己煮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
“你还会煮花茶啊?”金迷对他是越来越满意,这男人跟她一样,喜欢凡事自己动手做,爱过简单质朴的生活。
她的工作虽然炫烂多变,但节俭爱钱的个性却使得她的日常生活简单到只有“无趣”两字可以形容。常常被人笑:小气财神、有福不会享、只会当钱奴!
可那又怎么样?没人可以体会她简单背后的自在,住大房子不过是多花些整理的时间;高级套装穿起来绑手绑脚的,哪有三件一百的地摊货舒适……反正她就是这样啦!别人爱嚼舌根就去嚼,谁理他?
“阳台上种的小雏菊,花期时,我把它们剪下来、晒干、制成花茶,味道挺温和的,用来入菜也不错。”
“菊花也可以用来做菜?”
“不只菊花、昙花、百合、茉莉、玫瑰……很多花材都可以入菜,味道很好喔!”
“真的吗?”虽然才吃完饭不到三个小时,但听他介绍美食,金迷的肚子又不争气地叫了。“改天我们来办场百花宴,你觉得怎么样?”
“可是啊!可是一百道菜,你吃得完吗?”有人这么欣赏他的手艺,少炜觉得挺光荣的。“又不是在一天内做完,可以分成十天、半个月啊;每天七到十道,我保证吃光光!”别说吃了,光用想象的,她就想流口水。“喂,你几点要开始做菜,我可以帮忙喔!”她想快点吃晚餐,好饿呀!
“你饿了吗?”他看一下手表,才五点,平常他都是七、八点才用餐的。
“嗯!”她不好意思地点头。“刚才买东西时,花太多精力,所以饿得快。”
看她跟人家杀价杀得面红耳赤的,难怪费力气。他抿了抿唇,压下差点冲口而出的爆笑。
“我这就去准备,你等一下,若觉得闷,可以看电视。”说完,他起身走进厨房。
听他的口气好象不准备让她当助手似,金迷只好留在客厅里看电视。可是……
她虽然节俭,但住在万能社基地里,因为工作上的需要,基地里的电视都是与卫星联机的,节目变化多端,而少炜家的电视却……没装小耳朵不打紧,连第四台都没有,只有三台。天啊,好无聊哦!
“少炜——”她可怜兮兮地朝厨房喊了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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