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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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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异地求学,陆初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无论假期长短,她不是宅在寝室就是呆在家里,一个人去陌生的环境总会给她让她莫名地恐慌,没有了根据地,似乎就没有了安全感。她总是倦于尝试一些新鲜的东西。

这次离家算是她的一次冒险的行为,她对国内各个旅游景点的了解仅止于地理课本上的介绍,在学校的时候,她就曾听室友对此地大加赞赏,她出来得急,一时也想不到合适的去处,又因为车票合适,最终才选择了这个地方。

古城颇大,陆初刚开始有些晕头转向,地图上的路线画得密密麻麻,难以辨认,她只能凭着自己的方向感,又问了周围的人,逐渐摸索出门道,边走边逛。

这里卖姜糖和猕猴桃的店铺颇多,隔三五步便有一家,不过陆初对这些倒不感兴趣,反倒是觉得路边的小摊不错。小摊上卖的大多是饰品和工艺品。

她走过去,挑了几条手工编织的手链,随后又添了一个福袋,大红的福袋,双面都用金黄的细线绣出了一个大大的“福”字,付了钱,想了想,又再拿了个一模一样的,虽然父亲从不在意她的这些小心思,送出去也不知会被搁在哪里,但她还是想给。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古城也逛得七七八八,最后一站,陆初爬上了北门的城楼,大半个古城尽收眼底,近处是江对面的酒吧一条街,两个木制的大水车及其显眼,她仔细地瞅着,甚至准确地找到了自己昨天晚上坐过的石凳。

掏出手机对着远处连拍了几张,她这才换过镜头,对着镜头笑了一下,笑得比哭还难看她撇了撇嘴,按了删除。

一阵冷风吹得她直哆嗦,果然是“高处不胜寒”,她迅速下来就进找了家饭馆钻进去。

“哟,我说怎么走着人就不见了,原来是被美女勾住了魂儿啊?”裹得像狗熊一样的男人一只胳膊搭上同伴的肩膀,笑得十分不正经。

被撞破的人有些不淡定,他迅速地关掉手机屏幕,双手插进口袋里,这才转过身:“怎么,你有意见啊?”

“看见千年的铁树开了花,我有点被吓到了。。。。。。”嬉笑声跟随着二人越飘越远。

而此时正在与食物酣战的陆初丝毫不知道,刚刚她也当了一回卞之琳笔下的女主角:“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她挑了条虹桥下边的小路返回客栈,一路上有许多富有文艺气息的小店,还有几家清吧,白天没有顾客,清吧大多都是关着的,少数两个敞开门的,都是冷冷清清的模样。

理清路线后,抄小路回去很近,陆初边走边轻轻地哼着歌,转过几个弯就到了旅馆。

而盛翊,就坐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奉上两章,如无意外,之后每天早上九点钟更新。

☆、竹马青梅

要说盛翊和陆初是什么关系,特别单纯美好又俗气的四个字足以概括:青梅竹马。

对于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来讲,幸福特别简单,谁对她好,她就跟谁亲。盛翊就是对陆初很好的那个人。

他俩同一年出生,做了很多年邻居。盛翊会陪着她跳房子,陪她吃一毛钱一根的辣条,他会从买弹珠的钱里省点下来,给她买最爱的酸梅粉,还有《还珠格格》的贴画,快开学了暑假作业还没做完,两人就“狼狈为奸”,合作得十分和谐。当父母吵得天昏地暗,留她一个人躲在门口哭的时候,也只有盛翊,会演小丑逗她笑。

看了很多的童话故事书之后,陆初觉得,盛翊就是那腰佩长剑的骑士,好不威风。

那时候小孩子喜欢玩过家家,他们把沙子当作米饭,在院子里拔几棵野草作菜。而两个小屁孩就是这个家庭里的“爸爸妈妈”,还有一条大黄狗,那时候是他们的“儿子”,只是,大黄狗已经埋进土里好多年了。

若说青葱少女时期的陆初对哪个男生有过那么点旖旎的幻想,那个人非盛翊莫属。

陆初和盛翊一起走过了小学、初中、还有紧张激烈的高中,不论环境怎么变,他们的友谊一直没有褪色,即便是高中的时候,陆初的家搬到了城里,他们有空还是常常在一起玩。陆初本以为他们可以走得更远的,就这么走一辈子,看不到未来的她,或许也是甘愿的。

只不过,遇上一个陪你从年少无知走到白发苍苍的人,几率何其小,谁还没有长大的那一天?

只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陆初用盛翊的手机玩游戏,突然弹出了微信消息提示,她瞅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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