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游戏竞技 > 三界求道录 > 第489部分

第489部分(第1/4 页)

目录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那就让她们献上忠诚吧!我重生在游戏发布前一天冲榜拿首杀,战力等级都第一末日:零元购,我搬空整个鹰酱国穿成早死的炮灰原配我怒嫁反派末世:别人囤物资我囤女神末世:开局白嫖十亿军火全球灾变:我召唤无限军团横推万物开局梦到未来一万年全民庇护所,你在末世当大爹?末日灾变:我打造究极安全屋足球的眼泪山的那边,刻着巅峰IG之名!全球灾变,开局转职巫妖王极寒末日:我的神话避难所全球天灾:打造神话避难所诡异:快跑,他踏马开了!王者:英雄超标?我真拿他上分!反派:冰封末日开局抢夺安全屋全民:死灵法师,站着就是输出

势力这方面不算,单论地域也是矛盾重重。

现在已经不是人族一家独大的时候了,不过话说回来,人族从来就没有一家独大,从洪荒世界诞生开始,从来都没有哪一家独大,最多也就是主流而已。太古时期的洪荒百族,上古时期的巫妖二族,上古之后便是人族。

可是这么多年来,人族始终没有完全成长起来。除了萧清封之外,唯一一个大罗金仙还和妖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遗憾。至于创造人族的圣母女娲娘娘,他和人族的关系真的很难说明,究竟站在人族一方还是妖族一方,谁都不会清楚。

对于萧清封所言的问题,南极仙翁他们自然也有所考虑,言道:“这些都是比较明显的,妖皇帝俊、十二祖巫、玉帝昊天都不是闲云野鹤的修士,特别是帝俊和昊天,他们本身就走的帝皇之道,若是没有足够的势力衬托,没有足够的地域掌控,他们实力也会大打折扣。但若是真的有一日能彻底掌控三界,即便没有鸿蒙紫气遗泽相助,也可成就混元之位。其他先不说,妖庭和天庭,迟早会大战,而且是生死大战。”

说实话,这一点萧清封还真没有多少了解。他也没有从这方面去考虑,他只是觉得这些家伙都不是简单人物,矛盾激发之下肯定会越来越大。倒是南极仙翁这么一说,他觉得情况倒是清晰起来。

没等萧清封多思考,灵宝大法师就说道:“单从妖庭和天庭来说,西牛贺州是妖庭的地盘,而且掌控得很稳固。里面人族不多,修士更少,完全翻不起浪花。而东胜神洲和南赡部洲虽然名义上是天庭的地盘,但天庭对这两部洲的掌控力并不强。接下来,妖庭一定回入侵南赡部洲。先一步一步压缩天庭的生存空间,等到实力积蓄足够,便反攻天庭!”

说到这里,灵宝大法师有些轻蔑道:“说实话,整体上来说,天庭属于弱势。就算不看大罗金仙这个级别的修士,其他各个方面都不行。这么多年来,昊天确实有些废,地仙界四大部洲,其中仅占据的两个多半都是玄门宗门支持才有掌控力的。”

听到灵宝大法师这句话,萧清封真的很想吐槽,也有些同情玉帝。自从上古妖庭以降,天庭成立以来,他虽然有个统领三界的名头,但真有多少人听他的那,这可就说不准了。如果不是一场封神大战,估计天庭在三界还属于打酱油的角色。

这不怪玉帝没有本事,而是玄门对他打压太严重了。整个天庭内部,基本上都是玄门弟子,就算那些从地仙界飞升上去位列仙班的家伙,大部分都是宗门弟子。这种情况下,你让玉帝能怎么办?

培养大能修士可是十分耗费资源和精力的,可不是每个修士都像萧清封这样消耗不了多少资源。那么多资源,玉帝还真找不到,除非他一个堂堂的大罗金仙亲自去找。

“咳咳!”咳嗽一声,虽然萧清封也觉得玉帝确实不太行,但这个时候讨论这个问题,还是有些不合适,萧清封转移话题道,“师父师伯,他们打他们的,其实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我们阐教应该如此自处?是直接避世修行,还是加入其中?”

阐教的宗旨是顺天之意,阐天之意,他们的势力再大,也不会名义上的掌控三界。这也不是一个宗门应该有的规则,想要代天掌控三界,就必定需要一个机构,一个正统的规矩森严的机构。阐教这种松散的宗门,肯定是不合适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阐教不能间接控制或者影响三界。天庭内部可有很多宗门弟子,就算妖庭中也有各个不同的种族。有句话叫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有派系,只要话语权足够,并不比那些正统机构弱。

而现在的问题就是,阐教究竟是一个都不选呢,还是说选择一方加入呢?

从萧清封这方来说,他当然倾向于一个都不选,管他打生打死,只要不涉及到阐教,不涉及到他在乎的人就好。可是,阐教不是他说了算,更多的还是要看二代弟子的意见,特别是眼前这两位的意见。

南极仙翁回应道:“我阐教成立以来,就不是那种深山修行的宗门。必定需要选择一方的,师父对妖族一向敌视,断然不可能选择妖庭。那么也只能选择天庭了,当然若是真封你愿意担起来,倒是可以创建一个仙朝。”

“弟子没那心思,还是算了吧!”萧清封笑了笑,摇了摇头。

他可没有那个心思,简直是麻烦。倒是南极仙翁说原始天尊敌视妖族的事情,萧清封倒是挑了挑眉。看来,他们阐教是铁定要和妖庭敌对的,原始天尊断然不可能让妖庭执掌三界。

目录
火影之明镜止水名门盛宠之彪悍娇妻极品逍遥大少爷吃定六夫:无赖小娘子 完结请原谅我红尘出轨:机关男人(全本)相公欠调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