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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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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你们对心目中男朋友有什么要求?”

二丫:“长得帅,性格好,有钱有房,疼我爱我。”吴蓓殇断言绝对没有这种人存在。

高袁:“长相一般,家境一般,我爱他,他爱我,其他都不重要。”她是以爱情为重,其他无所谓。

“你们对于男朋友就是那种要求,一个是梦幻系,另一个爱情系,都不是靠谱的料。我劝你们把眼光放大,不要局限于那些表象。首先这世界并没有完美的人存在,如果真的有,我可以告诉你们,那绝对是靠演技装的。其二,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们还有比它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己本身。都说女人靠爱情才会变得像玫瑰花一样娇艳滋润,可你们知道爱情的保质期是多久吗,他又是不是能对你维持一心一意永远不变。时间是个很复杂的长廊,它见证一切物质的变量,真正不变的很少。所以,我们要先学会爱护自己,看人也要注重本质,爱情不过是人生的附属品罢了。”

她们两个听完吴蓓殇的话,不由自主伸手鼓掌,而且觉得她说的话很耳熟,好像在哪听过。高袁记忆力好,她最先反应:“你这段话是不是陌殇《鸟语花香》中华玥说过的,难过我觉得耳熟,前几天才把它看完。结局我很喜欢,厉廷迷途知返一改花心,做了居家好男人。”

她看过那本!怎么有那么多人看她写的小说。只有很少的人知道陌殇的真面目,没错,陌殇就是她吴蓓殇。她初中那年就开始写小说,原本是无聊写着好玩,她妈妈看到后觉得不错就帮她投稿到了自己的公司。领导检查过后,也说这小伙子不错,故事大胆奇特,文笔新颖,于是二话不说签下她。除了她爸爸妈妈,目前就没有人知道陌殇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因为她不喜欢出名,更不喜欢作家出名后的签售会。平时的签名她都是在家里完成,然后由妈妈送回公司,这样就不用她出面,读者也能拿到她的签名书。

吴蓓殇不能承认自己就是陌殇本人,她顺着高袁的话,“被你们发现了,我就是看这本小说学的,你也喜欢陌殇吗?”

“不只她,我和晶姐都喜欢,只要陌殇出新书我们就会排队买。可是……”二丫说到伤心处,“我想要陌殇的签名,他的签名很难拿到,但是他本人不喜欢签售会,所以能得到的机会少的可怜。”

吴蓓殇心中呐喊,罪过,我就是不喜欢出来见人,对不起了,我的书迷。对于自己的书迷,她还是给一点福利吧,“其实签名不难拿到,你们想要吗?”

“要。”不要是小狗。

“我妈妈是他公司的一个编辑,给她就没问题,你们……”想要,我拜托妈妈。

吴蓓殇话还没说完,人怎么都跑了,赶着回家吃饭吗?不多久她们又回来了,只不过手里拿了几本书。

☆、18、大学毕业前

吴蓓殇在原地等了一会,就见她们风风火火的跑过来,手里还拿着好几本书。

二丫好不容易恢复正常呼吸,她把手里的书递给吴蓓殇,“这是陌殇写的《冰色恋人》、《鸟语花香》,吴蓓殇同学,这些给你带回家,希望陌殇帮我在上面签名,顺便写上:祝王可心早日找到幸福。”二丫是她外号,王可心才是她的大名。

高袁冲回去拿了一本书,就是手中的《血之契》,她很懊悔自己为什么没多带几本到学校,也把那本《血之契》交给了吴蓓殇,要求没二丫多,她只想要陌殇的签名就好。

张厉风做梦也不曾设想到这样的画面,明明三个女生之前还对她一阵愤慨,现在居然和平共处,真是想不明白。

岑晶已经回神,她觉得自己好像错过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你们把陌殇的书给她干嘛?”

二丫兴奋地告诉她:“晶姐,你不知道吴蓓殇的妈妈认识陌殇,她说可以帮我们拿到他的签名,所以我把自己带来的书给她。晶姐你不是也很喜欢陌殇吗,快把你包里那本《鸟语花香》拿出来,一起给她让陌殇签名。”

岑晶的包就在身上,她快速拉开拉链找出那本书,模样有些纠结的交付给吴蓓殇,好像有些不相信她,又好像她手中的书是至宝不忍给她。

吴蓓殇是随口一说,手里就多了四本书,颠颠分量还不轻,她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你们为什么喜欢陌殇?”

“因为他写的小说很好看,我们都很喜欢。”原来答案如此简单。

吴蓓殇临走前交代她们别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不然她下次就不帮她们。三人一听有下次心情激动不已,表示她们可以继续拿到陌殇的签名,欧耶!也是等她走后不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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