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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南去告诉了赞菱,赞菱原本还有点犹豫,看了看正教煜煜扎马步的劲风,见他没有反对,只好上了车,并吩咐闻南快点将扁暮找回来,只有劲风一个人在家,她实在不放心。
闻南去村东头找扁暮了,不大的院子住了七八个人,虽然大家平时都很注意安静,可是仍然显得拥挤,现在都出去了,竟是空旷寂静的让人有些尴尬。
芙子墨站在门口静静的看劲风手把手的教煜煜出招。
他半弯着身子,墨黑的长发在头顶束了一个布巾垂落在身后,因为弯腰,丝丝缕缕分散在脖颈肩背处,在阳光的映射下有如锦缎,泛着华丽的色泽,让人忍不住上前为他拢到身后。
虽是寒冬却仅着了一件夹层的靛蓝长袍,衣服是镇上买的,普通的款式,穿在他倾长略瘦的身上微显松垮,腰间扎了一根练武人经常系的腹带,带子长短不一,随着他的身动一摇一摆。
沧桑落魄却掩盖不住那天生的凌厉气度,一抹心疼涌上,芙子墨错开目光不去看他的脸,她怕多看一眼,就会不受控制的喊出那个名字。
因为弯腰,“咕咚”一个物件自他胸前滑出落到地上。
“呀,好可爱的小猴子劲风叔叔,给我吧”煜煜抓起来开心的把玩。
劲风盯着煜煜手里的猴子沉默不语,忽然转身看了她一眼,四目相对,有太多的东西在空中传递,却又什么也没有。
芙子墨心中砰跳,呆呆地看着他,心中有一个声音在期盼,喊他吧,喊他吧
劲风忽然干咳了一声,若无其事的转身,摸摸煜煜的头,“你喜欢,拿去吧”
煜煜立刻欢快的跳起,“真可爱,劲风叔叔原来你也喜欢小猴子呀,我爹爹也喜欢,以前他生病了,天天抢娘亲给我做的大布猴娘亲做的猴子可漂亮了,我让她也给你做个吧?”
“谢谢煜煜,叔叔不喜欢猴子”劲风脱口而出,语气又急又快。
一阵寒风吹过,芙子墨的心陡然跌入冰冷的谷底,她脸色微白,咬紧了唇转身进屋。
晚上的一餐闻南和香杏做的很丰盛,满满的一大桌子在堂屋摆上,一向淡漠不多事的扁暮却提议无论如何她也要和大家一起吃顿年夜饭,年三十的饭,代表了团圆。
芙子墨没有拒绝,和大家坐到了一起,她缓缓的举起杯,“今夕看又过,何日是归年,是我连累大家了,我敬大家一杯”
众人被她说的有些伤感,闻南哽咽道:“小姐,侯爷没了,我们还能归哪里去?就是侯爷还在又如何,颜家已经不是小姐的家了倒不如小姐带着我们住在这里安心踏实等大少爷胜了,我们就可以回芙家老宅了”
大家沉默不语,一点欢快的气氛也没有,雷霆忽然道:“明王势在必得,小姐不必过于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芙子墨点点头,看了劲风一眼,忽然说道:“雷霆、劲风,明王正成大事,身边缺不得人手,我知道你们是明王最得力的人,一路多亏你们护送,我敬你们两人一杯”
芙子墨以茶代酒先干为敬,雷霆和劲风急忙起身饮下。
芙子墨又斟了第二杯,“现在燕京战事一触即发,所以,你们二人明日就启程回去吧,为明王多出一份力,我也安心一分”
“小姐”雷霆和劲风异口同声,雷霆是神色激动,显然早就想回去,劲风却是脸寒如冰,狠狠的瞪着她,神色复杂。
“我已经决定了,你们不必多说”芙子墨垂下脸不去看劲风。
赞菱猛的踢了扁暮一脚,扁暮嘴一咧,举杯站了起来,“夫人,在下有个提议,虽然锦州是明王的势力范围,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我看雷霆和劲风他们两人一个走一个留可好?这样明王也无后顾之忧夫人的安全也有保障”
说着看了两人一眼,不待芙子墨开口,立刻说道:“你们两个商议一下,这事不能拖,明王那边战事吃紧急着用人,你们两个都是建功立业独当一面的好手,埋没在这里实在可惜”
按理,白痴也不愿呆在这一亩三分地,整天守着一个女人和孩子,而且前方明王正在夺天下,一旦登基,所有参与者都是开国的功臣,名利加身,想想前方的兄弟雷霆羡慕又嫉妒。
听扁暮这样一说,他立刻站了起来,“劲风前些日子回京被人袭击受了伤,身子一直未好,还是我回去吧,多少也能助王爷一臂之力”
劲风沉默不语,雷霆怕他反悔,一拍他的肩膀,“兄弟,就这样说定了,等我助王爷事成,定会回来找你”
扁暮和赞菱互看了一眼,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