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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基本上都在沈阳。他说等双方律师研究定个准确时间吧,我说可以。
这是张建伟头一回给我打电话,我不应该怀疑他的动机。即使怀疑,我也不应该拒绝。
过了两天,他的律师打来电话,与我的律师商量和解的事儿。地点嘛,自然定在沈阳。商量的时间是本周内。当时是周一。本周内,就应该周五以前吧。我们等着他们的到来。我想,这一回,他们可能没啥侥幸心理了,所以才想着和解吧?
但是,到了周五这天,他的律师才来电话,他说,下周吧。这周二、三两天,张建伟忙不开,有事儿,周四、五,是他这边有事儿忙不开,就只有下周了。赵星奇说,下周也应该有个准确时间吧?不能拖得太长了。对方说,那就周二吧,我给你打电话。他问我的律师:你们能不能说说有点什么想法呀?赵星奇说,我们有什么想法?我们没有什么。得听听你们的想法呀!对方显然在试探,然后就定了,下周二电话再联系。
到了下周二时,对方律师没有如期来电话,我的律师只好给他打电话。他首先问我的律师,有没有什么条件,最好先说说,否则,老远的去一趟沈阳也怪费事的。我的律师说,那得你们提出条件。对方想了想说,张建伟使用了刘元举的著作没有经过刘元举,这显然是不对的,张建伟要向刘元举道歉,但是,刘元举给媒体说了那么多伤害张建伟名誉的话,是不是也得给张建伟道个歉呢?!
我的律师一听,这哪是话呀!就这个态度还有什么可和解的呢?你抄袭人家的作品,人家如实说了,难道还得给你道歉?岂不是强盗逻辑?!就像你偷了人家东西,人家告诉别人说你偷了,而你却因为将你偷东西的事实披露出去,也构成了道歉的理由?!亏他能说得出口,这叫什么和解?
至此,和解的大门永远关闭了!
我的律师认为这纯粹是强词夺理。看来,他们又一次耍弄了我们。于是,我们只能给法官又打去电话,如此这般陈述一气,于是,只有等着法院的判决了。我真不明白,张建伟既然没有任何诚意,他还要求什么和解?这可能吗?!事到如今,他还不知道面对自己的错误?他是抱有什么样的幻想呢?他到底怎么回事?
在双方交换的证据当中,我终于读到了张建伟亲笔写的《采写〈蝉蜕的翅膀〉一书前后》的文章。这篇作为证据交给法庭的文章是一份自供状,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对这种侵权经过的认知。
打官司的滋味儿(22)
“《西部生命》一书作者刘元举诉讼我在《蝉蜕的翅膀——秦文贵的故事》一书中侵犯其著作权一案,至今已经两年半了。
“此前,许多媒体和网站发表了许多未经核实的、对我进行不负责任的诽谤性文字,使我的名誉遭到了损害。
“媒体和网站记者多次提出对我进行采访,但我始终遵守###和团中央对我的要求——不准在媒体露面,以免损害《蝉蜕的翅膀》一书的传主人物、当代青年的榜样秦文贵的典型形象——为了顾全大局,我始终对这些诽谤未置一词。
“因为我始终相信相关负责人曾经对我的允诺:要相信组织……
“现在,此案即将开庭。我发现,我曾经得到的允诺纯属子虚乌有。在我采写《蝉蜕的翅膀》一书时的某些相关负责人,不仅不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且连对此案涉及的相关情节进行实事求是的说明这样一点义务也不愿承担,这让我感到惊讶。
“需要说明的是,我至今不愿在媒体炒作此事。但是,尽管我个人名誉在某些组织和责任人看来算不了什么,我却应该对始终关心我的朋友们和读者们有所交代。我不该一声不吭了。”
张建伟这番话可谓是发自内心的话,够真诚了。由此,道出了他对于组织由依赖感激到充满沮丧抱怨甚至愤愤不平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正是我的所有曲折与想不明白的那些个事情的缘由。我真感谢他如今如实道来和盘托出。他以为他始终在恪守着组织原则,他以为他的侵权行为可以由组织出面,而一切责任由组织承担。这连最简单的定理都忤逆了,难道组织上让你抄袭别人的著作了吗?
“媒体和网站记者多次提出对我进行采访,但我始终遵守###和团中央对我的要求——不准在媒体露面,以免损害《蝉蜕的翅膀》一书的传主人物、当代青年的榜样秦文贵的典型形象——为了顾全大局……”你既然是怕损害秦文贵典型形象,那你怎么可以把刘元举纯文人的带有个人情绪的感受性语言,当做了秦文贵的感受呢?你这样做,岂不首先就损